问题 | 婚前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需要做公证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做公证 一般不动产有在下列情况下不需要公证: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定的。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 什么情况下婚前房产才需要做公证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共同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二、房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财产: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则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2、婚后财产:如果买房发生在结婚之后,那么不论是谁出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是父母买房赠送子女,在这种情况下要判断房产的归属,要分别以下情况具体分析:(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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