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人民调解员调解程序:当事人就近选择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纠纷受理登记。听取当事人陈述,调取必要的证据材料。根据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制作协调协议书、签名、盖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