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公欠债儿子有义务偿还吗 |
释义 | 公公经济上完全独立,他的欠债与其他人没有关系。 如果有证据,公公为逃避债务,将自己的收入都交给了儿子,而且将自己的财产也转移给了儿子,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查封其儿子的财产。 成年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自己承担责任。成年人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债主)只能让这个成人年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亲属还钱,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儿子欠债父母有义务还吗 儿子的债务父母是没有义务还的。具体而言,儿子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父母并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在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并且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因此儿子的债务就应该由其个人进行偿还,父母没有义务偿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父母欠债儿子偿还是否可以 父母欠债儿子偿还是可以的,但可以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由本人负责偿还;债务人死亡的,以其遗产清偿,继承人可以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放弃继承的,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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