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装标识 国家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包装设计标准有: G190《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32.40 G191《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16.80 G4122.1《GB/T 4122.1-2008 包装术语:基础》21.60 G4122.2《GB/T4122.2-1996 包装术语:机械》14.40 G4122.4《GB/T4122.4-2002 包装术语:木容器》16.80 G4122.5《GB/T4122.5-2002 包装术语:检验与试验》14.40 G4768《GB/T 4768-2008 防霉包装》16.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