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现问题,怎么去承担责任 |
释义 | 在房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直接由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修复。 保修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或者《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执行,以对消费者有利为原则适用。 如果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或者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一、什么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赔款 如遇以下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赔偿: 1、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买方可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2、业主购买的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其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3、擅自变更房屋设计违反合同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会就房屋设计达成协议。在实际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改变设计,违反了买方签订合同的目的。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业主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业主不能要求终止合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维修责任。 二、房屋内壁渗水怎么办业主怎么处理 房屋外墙渗水,如果保修期没有届满,业主维权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的方式维权,要求开发商负责维修。如果与其无法协商,则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开发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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