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不接受调解怎么办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劳动者不接受调解怎么办呢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3、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二、劳动争议的调解该怎么做 劳动争议的调解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事前双方协商。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调委会提出申请。调委会办事机构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在申请被受理前,及时了解情况,组织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升级。如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委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调解步骤:对争议事项展开细致调查,了解事实真相;调委会主任召集双方主持调解会议,简易争议可由一至二名调解员进行调解;应听取双方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提出调解意见,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自觉履行;达不成协议,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调解过程应制作笔录。 综上可知,动争议调解不成可以选择通过上诉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协商解决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毕竟通过诉讼可能会导致时间经济等多方面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