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上述三方就乙方在20xx年7月1日向甲方(当时写的向王国国借款)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一个月,月利率为2%,因乙方迟延还款,先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乙方应在前述本协议之日,将之前所欠利息 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从签署协议之日,借款本金为壹仟万整,月利息为 %,分 次偿还: 三、若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任一笔款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借款总额的每日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且该分期还款协议不再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借款一次性支付甲方,乙方也同意一次性支付。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甲方的律师费、实现债权的差旅费、误工费等) 四、丙方为乙方前述借款提供担保责任,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息以及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相关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期偿还,甲方可直接向丙方直接追索。 五、如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本协议三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