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作出处罚决定后,处罚决定书是不会因时间而失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辟谣】行政处罚会因复议停止执行?真相:不会解析: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提醒】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有什么?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如下:1、调查取证;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