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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该如何处理
释义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处理如下:房屋买卖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合同已经履行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小产权房怎么买卖
    小产权房原则上不能买卖,一般但只能是本村集体成员之间的买卖行为才合法有效,不能出卖给本村集体成员以外人员,因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小产权房本身并没有产权证。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按照目前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房产属于农村宅基地房的,如购买方是本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购买,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如购买方不是本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般司法实践中作为无效合同处理;
    第二种情况,对于不属于农村宅基地房的其他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做无效合同处理或是认为属于行政机关处理的范畴,法院对于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件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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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