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品房漏水一般由开发商、楼上下住户或房屋所有权人来负责。商品房漏水属于开发商工程质保的范围,超出保修期的由房屋所有人自行负责,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由楼上下住户造成的可以要求楼上下住户负责。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