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复议期间是要加罚的。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所以当然要加处罚款。在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在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辟谣】行政复议期间可以行政诉讼?真相:不可以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提醒】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