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程序 |
释义 |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程序具体如下:(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在获得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以后,应当认购公司应发行的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发起人只有在缴足所认购的出资以后,才能够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2)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发起人对非特定人表示募股意思并披露有关事实的书面陈述,是申请募股的必备文件。招股说明书只有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才能予以公告。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如下事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日期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3)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且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4)申请批准募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5)公开募股。发起人获准募股后,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载明招股说明书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股数缴纳股款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6)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缴清股款并验资完毕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7)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公司怎样募集设立的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的流程如下:1、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法律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3、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4、办理验资手续;5、召开公司创立大会;6、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文件,申请设立登记。风险提示:设立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以下条件:1、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2、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3、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股份公司怎么募集设立的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的流程如下:1、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法律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3、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4、办理验资手续;5、召开公司创立大会;6、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文件,申请设立登记。风险提示:设立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以下条件:1、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2、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3、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股份公司是怎么募集设立的 股份公司是按照以下程序募集设立的: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制定招股说明书。3、向国务院递交募股申请。4、募股申请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以后,发起人应该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5、发起人应该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的协议。6、取得验资证明。7、召集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8、由创立大会选举的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哪些程序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1)申请设立。发起人向其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上述文件,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转报省外经贸厅。(2)签定协议、章程。经省外经贸厅批准后,发起人正式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3)报请商务部批准。发起人签订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报省外经贸厅审查同意后报商务部,商务部应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4)开立帐户和认缴股款。发起人应在30日内凭商务部颁发的批准证书到银行开立专用帐户。发起人应自批准证书签发之日起90日内一次缴足其认购的股份。(5)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6)申请批准募股。向国家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经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商务部批准之后再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股份。(7)公告。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等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8)发行股票。制作认股书,由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本。代收款银行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证明。(9)验资。发行股份的股数缴足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10)召开创立大会。验资后30日内,发起人应当主持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等。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11)注册登记、备案。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全部登记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登记注册手续,并颁发营业执照。公司经登记成立后,还应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12)交付股票。公司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13)公告。风险提示: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应概要说明:(一)发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二)组建公司的名称、住所及宗旨;(三)公司设立方式、股本总额、类别、每股面值、发起人认购比例、股份募集范围和途径;(四)发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近3年生产经营、资产与负债、利润等情况(限于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五)公司的资金投向及经营范围;(六)提出申请的时间,发起人的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发起人单位公章;(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的法定程序:1、发起人依法对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予以认购;2、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3、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委托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4、召开公司创立大会;5、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文件,申请设立登记。风险提示:设立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以下条件:1、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2、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3、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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