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了行政处罚还能执行吗 |
释义 | 嫌疑人去世后是不用执行的。 行政处罚就是行政机关(我们常说的政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也可以规定其他的行政处罚。根据违反法律的严重程度,行政机关会作出不同的行政处罚。司法解释:本法是对我国行政处罚法立法意图的规则。 人死了还可以执行失信吗 应当终止执行,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他的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可直接执行遗产。 《民事诉讼法》第25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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