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里面可以带现金吗 |
释义 | 拘留所里面不可以带现金。因为拘留所在收留相关的被拘留人员的时候,会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一些财产物品进行一定的检查,现金是不能够带进拘留所的。 行政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亲属可以为其打钱。 允许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但应当由拘留所统一进行检查、登记,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可通过开票形式在拘留所内设商店用于购买日常用品。 被拘留人解除拘留出所时,拘留所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的条件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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