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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过户所需材料有哪些?
释义
    买房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完税证明。已婚需结婚证,离异需离婚证和协议,孩子需户口本。卖方需准备身份证和房产证。共有权利人需签字或出具公证委托书。继承房产需复印房产证和继承公证书。
    法律分析
    1、买房需要准备:①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②家庭户口本;③完税证明或凭证。
    注意:已婚双方证明各一份,还需要提供结婚证;离异者需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小孩子的户口本。
    2、卖方需要准备:①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房产证。
    注意:卖方是共有权利人,则需要共同权利人到场签字或不在场出具公证委托书;继承房产需要提供原房产证的复印件一份和继承公证书。
    拓展延伸
    二手房过户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手房过户是指将已经有人居住过的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的手续。过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双方协商签订买卖合同;2.办理房屋评估、税费缴纳;3.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在过户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完税证明等。注意事项包括:确保合同条款明确、税费计算准确、产权证真实有效、过户手续及时办理等。在进行二手房过户时,建议请专业律师或房产中介机构提供支持,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结语
    购房卖方准备材料:身份证、房产证。已婚双方需提供结婚证,离异者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小孩需提供户口本。过户流程包括签订合同、评估及税费缴纳、产权过户、变更手续。注意合同明确、税费准确、产权证有效,建议律师或中介支持确保交易合法安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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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4: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