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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和离婚证明不一样吗?
释义
    离婚判决书是有效证件,无需办理离婚证,法院应调解离婚案件,如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失踪一方可准予离婚,法院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离婚判决书双方当事人是都会有的。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书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和离婚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和离婚证明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件,它们在目的、内容和法律效力上存在区别。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是由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离婚判决已经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它通常包括离婚判决的基本信息、生效日期和法院盖章等。而离婚证明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它通常包括离婚双方的基本信息、离婚日期和婚姻登记机关的盖章等。虽然两者都与离婚有关,但其目的和法律效力不同。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律程序中使用,而离婚证明主要用于个人行政事务,如办理财产分割、重新婚姻登记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离婚判决书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一旦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婚姻关系即被解除,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和离婚证明虽然都与离婚有关,但在目的、内容和法律效力上存在区别。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可作为证据在法律程序中使用;而离婚证明主要用于个人行政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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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3: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