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驶证是怎么办理的 |
释义 | 行驶证办理流程是: 1、准备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 2、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及环保检验合格证明,然后到车管所进行申请办理。 4、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如果是单位车辆,则需要准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带公章。 6、如果是外地车辆,则需要准备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7、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到车管所办理窗口进行办理。 8、提交完准备的材料后,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9、审核通过后,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费用。 10、缴纳完费用后,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行驶证需要提供的资料是: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包括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即车辆的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3、车辆检验合格证明,即车辆的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是办理行驶证的必要条件; 4、交强险保单,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单原件和复印件; 5、车船税完税证明,需要提供机动车车船税完税证明,证明该车已经缴纳了车船税;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需要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明该车已经缴纳了购置税; 7、原车辆号牌,需要提供车辆的原号牌和号牌复印件; 8、申请表,需要填写机动车行驶证申请表。 综上所述,在驾驶车辆时,需要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且保证证件有效性。如果遗忘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可以通过以上措施应对。但是建议在驾车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避免因证件遗忘等问题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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