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2369举报范围 |
释义 | 12369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 受案范围具体如下: 1.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2.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3.一些并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的,例如城市垃圾处置,12369并不会派专人到现场,而会转给有关部门来处理。 如果遇到环保投诉,根据实际情况,先做了解,如果有必要,环保部门则会到现场进行处置。 那么,12369的受理程序是怎样的呢? 1.对属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应当予以受理。 2.对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举报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3.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出。 4.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提出同一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查询方式。 5.举报人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出的举报件答复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举报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可以依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提请复查或者复核。 6.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和有群体性事件倾向的举报事项,应当立即受理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举报事项,由举报事项涉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商受理;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8.对举报人提出的举报事项,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能当场决定受理的,应当当场告知举报人;不能当场告知是否受理的,应当在15日内告知举报人,但举报人联系不上的除外。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您明白了吗?《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 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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