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易失败是否还交中介费 |
释义 | 在一系列二手房买卖的交易流程中,老百姓通常有一个理解误区,认为只有履行完毕交房过户手续后才需要支付中介费,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他表示,在中介费、“劳务费”的认定中,司法处理主要有三种,1、中介公司未能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协议),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值得注意的是,中介公司可以要求适当劳务费。2、中介公司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协议),而非由于中介公司的原因,买卖双方没能履行合同完成交易,中介公司仍然有权收取中介费,但应当酌情调低。3、中介公司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协议),但由于中介公司的原因,买卖双方没能履行合同完成交易,中介公司无权收取中介费。 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费如何计算 1、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2、例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50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中介费=10万元 2%+40万元 1%=2000元+4000元=6000元。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的中介佣金为6000元整。再比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125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中介费=10万元 2%+90万元 1%+25万元 0.5%=2000元+9000元+1250元=12250元。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12250元整。 二手房交易是否需要中介机构参与吗 是否需要中介机构参与主要取决于买卖双方自身意愿。对于二手房,考虑房屋本身的价值较高,且中介费是由买方与卖方承担,通过中介出售风险相对要低得多,所以绝大部分卖方保险起见都会选择通过中介出售自己的房屋,尤其是对于那些急于出手的卖方,甚至会跟中介签订独家代理促销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买方而言,通过中介能够获取更丰富的房源信息,省时省力。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房屋未成功交易时中介是否应收费 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即只有在促成买卖合同成立后,房屋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才有权向委托人请求支付报酬,否则中介公司只能要求买卖双方承担必要的费用。 二手房交易过户不成中介费应否支付 如果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是未办理贷款和过户的话,在中介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除了贷款服务费和产权过户费之外,其他的中介费用还是要付的;在居间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不过现实二手房交易中,房产中介费一般由买家承担,卖家不承担房产中介费。房地产经纪公司提供的房产中介服务是居间服务,合同关系是居间合同关系,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手房买卖交易不成能否要求退还中介费 二手房购买者一旦遭遇要求支付中介费劳务费的情况,当事人又该按照怎样的支付标准呢?司法程序对于中介费的认定处理主要有三种方式,除中介公司自身原因致使买卖双方没能履行合同完成交易外,其他两种情况当事人都可能涉及一定的劳务费用。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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