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社保卡过期后,需要持有效证件到社保机构查询社保待遇领取情况。如果社保待遇因社保机构原因未按时领取,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追回。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社会保险关系人不得抽回已经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期限缴纳。 2、《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费依照应缴纳的比例计算,并按月或按季缴纳。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社会保险待遇按月领取。社会保险机构应当在每月的十五日前将当月的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到领取人的个人社会保险账户上。 4、《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社会保险机构应当将社会保险待遇的具体领取时间和方式告知领取人,告知方式包括书面告知、电话告知、短信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等。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社保待遇领取有明确的时间和方式规定,如果因社保机构原因未按时领取,可以依法申请追回。因此,社保卡过期后需要及时查询社保待遇领取情况,并妥善处理未领取的社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