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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团市委部门有哪些部门
释义
    

法律主观:
    


    市委组成部门包括市委办公室、市委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等。直属(事业)单位包括市委党校、市委文明办、市委讲师团、市委党史研究室等。市委全称中国共产党XX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我国直辖市、地级市或县级市设立的最高领导机构,统领全市党组织和党员。
    

法律客观: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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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