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再婚所需证件及材料清单 |
释义 | 离婚再婚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证明等证件材料,再婚登记需要办理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和发证等手续。对于在国外解除婚姻关系的中国公民,离婚证件需要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或外交部认证。再婚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会影响结婚证的办理。 法律分析 一、离婚再婚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另外,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二、再婚登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再婚登记的程序主要有:(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四)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五)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夫妻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其实就恢复了单身的状态,此时再遇到心仪的人,也就可以与对方再次结婚,这也就是我们说的再婚。然而再婚的时候也需要办理手续,这个过程中就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证件材料,否则会影响结婚证的办理。 结语 离婚再婚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证明等证件。再婚登记则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和离婚证或判决书等手续。办理过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和发证等步骤。对于在国外解除婚姻关系的中国公民,离婚证件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或经外交部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婚是恢复单身状态后与心仪之人结婚,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以确保结婚证办理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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