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有以下五种: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婚姻存在上述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双方离婚。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有孩子的夫妻,往往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较大的争议。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本身并不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说争取孩子抚养权与是否能够离婚并没有直接关系,法院不会因为夫妻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影响对离婚问题的裁决。 一、离婚抚养权优先男方吗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会根据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孩子的年龄等。具体如下: 1、若孩子在两周岁以下,其一般抚养权归属女方,若女方的条件不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则归属权属于男方。 2、孩子的父母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双方均要对孩子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孩子从小不与父母生活,而是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的一个优先考虑条件。 3、孩子的意见最重要。要是未成年孩子的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这个时候法官在离婚的时候处理抚养权问题,就会询问孩子的意见,实际判抚养权归属的时候,往往也是会考虑子女意见的。 二、离婚了孩子可以改姓吗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国《民法典》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