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效婚姻补正的具体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无效婚姻补正的具体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