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农合报销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新农合报销需要的材料 申请材料申请报销住院医药费用的参合农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新农合报销流程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三、新农合不予以报销范围 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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