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诉讼离婚不是必须双方到场,有原因无法到庭和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的可以缺席审判。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即使请了诉讼代理人的,仍应出庭。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场但必须出具一份说明离婚态度的书面说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