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暴力行为 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 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武器、警械 是指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 3、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 这是国家赔偿法的概括式规定,是指国家赔偿法第3条列举规定的情况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造成公民生命健康权损害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