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哪些具体资料 |
释义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签字声明等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 法律分析 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签字声明等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拓展延伸 申请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丧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结婚登记申请书;5、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申请时,双方需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上述资料,并进行面谈、签字等程序。申请人还需缴纳一定的结婚登记费用。申请成功后,领取结婚证书。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请以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为准。 结语 结婚证领取需要准备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签字声明等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申请结婚证还需要提供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丧偶证明等资料,缴纳一定的结婚登记费用。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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