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面对家暴如何离婚 |
释义 | 首先对于家暴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对于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无法达成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的一致意见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对于家暴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一、面对家庭暴力怎么解决 1、寻求行政救济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家庭暴力通常伴随着拳脚、棍棒武力,如果不及时制止行为人的暴力行为,对被害人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或者损失,甚至导致被害人的重伤,死亡。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5)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7)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4、及时离婚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庭暴力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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