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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卖方怎么办理房产过户
释义
    卖方应先与买方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卖方需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买卖双方要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到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确定房屋所有权人已变更。
    一、房子赠与子女需要哪些材料
    赠与不动产需要办理移转登记才会发生物权效力,进行移转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二、遗嘱继承的房产如何过户
    因遗嘱继承取得的房屋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当事人需要先为被继承人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领取死亡证明。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然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由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在30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继承的房产过户有哪些费用
    继承的房产过户一般不需要缴纳什么费用,但继承人选择办理继承权公证的,需要缴纳公证费用,除此之外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房屋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只要携带相应的材料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即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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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