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子结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贷款购房婚后所还房贷属于共同财产,加名字需再交契税。加名字程序,还款后可直接到房管所办理手续,未还贷款需先到银行开证明。离婚时共同财产按分割方式分配。 法律分析 看具体情况。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应该属於你个人财产,不属於共同财产。如果是贷款购房,婚後所还房贷的那部分就属於共同财产,但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婚前买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属於共同财产。首先,购房是婚前行为,因此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後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需要再缴契税。如果属於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那麽这个房产是婚前个人独自拥有的,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照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於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其次,加名字的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後再加名字,手续就很简单,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带上个人身份证、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麽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房产证上加名,被加名的人就有了房屋的产权。如果离婚,该房产就属於夫妻共同财产,依照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来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