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在哪里执行啊 |
释义 | 一、监视居住在哪里执行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二、监视居住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指定的居所绝对不得是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 第七十三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综合上述,律师整理有关监视居住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监视居住可以在犯罪嫌疑人住所进行监视居住,对于上述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对于在住所监视居住有困难的,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聊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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