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街道办事处是社区吗 |
释义 | 街道办事处不是社区。两者虽然都是城市的基层机构。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街道办和社区区别如下: 1.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上级领导单位是县(市、区)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上级领导单位是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 2.街道办事处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法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里相当于乡镇人民政府的级别和序列。管辖的人群超过乡镇人民政府的管辖人群还要多。 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属于城镇居民自治组织,但其工作往往与政府有所关联,且工作人员基本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其职能承担公共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等指导社区服务。 3.街道办事处的正式工作人员是有公务员事业编制。 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人员由政府发放生活补贴,不属于事业单位,更没有编制,是政府出资购买的医疗服务,有一些社区居委会带着小小的营利性质。 4.在社区事务中,街道办事处行使管理和指导职能。社区居委会负责协调有关社会服务组织,承担政府委托的社会事业服务方面等 管理和服务项目的有关职能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八十五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第八十六条 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内办理派出它的人民政府交办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依法履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和行政执法等职责,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八十七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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