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一方缺席开庭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不到庭,可按撤诉或缺席判决处理。离婚诉讼一般一个月内开庭,起诉后七日内立案,被告收到起诉书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离婚诉讼流程包括起诉、等待开庭、调解或判决、等待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可延长六个月或上级法院批准延长。 法律分析 一、离婚诉讼开庭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离婚诉讼开庭一方不到场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一般多久开庭 离婚诉讼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开庭。一方提起起诉,七日内立案,立案之日起将起诉书送达至被告,被告在十五日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发送给原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离婚诉讼的流程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向法院起诉,提交的材料: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等待开庭,大概是一个半月左右; 3.开庭,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判决; 4.等待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结语 离婚诉讼中,若一方缺席开庭,可按撤诉或缺席判决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可被判缺席判决。原告申请撤诉需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被缺席判决。离婚诉讼一般一个月内开庭,提起诉讼后立案七日内送达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在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离婚诉讼流程为:起诉、等待开庭、调解或判决、等待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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