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的手续都有哪些 |
释义 | 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包括准备一式三份的离婚起诉书、提交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件和户口本、财产清单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等材料。起诉离婚首先需要在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向人民法院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等待法院通知后就可以开庭了。 起诉离婚的步骤或程序 (一)第一步:到法院立案,立案准备的材料是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这是必须有的材料。关于证明这个法院有管辖权的材料,要根据对方户口,经常居住地等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其他材料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在立案时提交,也可以在开庭时提交。 (二)第二步,等待法院通知开庭,通常从立案到开庭在一个半月左右,由于各地区法院案件数量不同,这个时间可长可短。 (三)第三步,开庭。开庭以后通常不会当时出结果,一般要等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长也是由法官自行掌握。但从立案到出判决,通常在三个月左右,复杂的案件,法律规定的6个月内要审理结束。由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调查取证和送达的时间,不算在这个期限内,所以,有个别案件有时候长达半年或者更长时间才结束,也是正常的。 (四)最后,判决出来后,不服的,从收到判决书后15天内可以上诉。不上诉的,15天后一审判决就生效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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