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免除的后果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免除具有下列法律性质:第一,免除为单方行为。免除只需由债权人的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无需债务人同意。但是免除不得有害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利益。第二,免除为无因行为。债权人的免除原因不影响免除的效力。第三,免除为无偿行为。 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因此免除人向债务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后,即消灭原有的债务关系。但是免除只能向债务人或债务人的代理人作出,向第三人作出的免除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债权人一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就不得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