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可以视为自首 |
释义 | 自首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称之为一般自首;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称之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三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称之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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