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条件符合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的,就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拖欠工资,但在实践中一般是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不支付工资才算拖欠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辞职后怎么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按规定,员工被拖欠工资,即使已经辞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不过,员工跟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需要注意仲裁时效,具体是从终止之日起一年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时,员工要收集整理以下的证据材料: 1、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招聘简章、记录以及劳动合同; (2)员工名册、考勤记录; (3)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同事证言等。 通过以上的证据,即可以证明跟公司之前存在劳动关系。 2、证明公司拖欠工资 (1)工资欠条; (2)公司银行卡转账记录等。 注意,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最好能以书面形式确定,口头约定一般难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