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专利权 诉讼时效 |
释义 |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应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开始计算。发明专利的一个特点是授权前的临时保护。由于发明专利实行预先公布和实质审查,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全面实施本发明技术。未经授权,都将视为侵权行为。 一、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发明专利的条件: 1、本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从未公开发表或使用过; 2、该技术优于现有技术,更先进,是业内一般从业人员所不知道的,也不易发现; 3、本发明可投入实际使用,创造工业价值。对于不同的发明创造,应当申请相应的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没有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记录。 二、发明专利提前公开到底有什么优势 (一)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但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只有在发明专利权被授予后才被赋予主张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在此情况下,不管是为了有效延长可行使专利权的时间,还是为了与产品的生命周期相匹配(比如电子产品等生命周期较短的产品),专利申请人都有必要争取尽早获得专利权。要想使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时间尽可能的提前,请求对申请文件提前公开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发明专利申请要获得授权,必须经过实质审查阶段,而实质审查又必须在专利申请文件被公开之后才能进行。 因此,从理论上讲,提前公开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将其申请文件进行实质审查程序的时间提前。 (二)根据专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申请人即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也就是获得所谓“临时保护”。很多发明专利申请所涉及的产品或方法在申请日以后即由申请人通过产品上市或发表论文等方式进行了公开,在此情况下,将专利申请文件提前公开以获取“临时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对于那些很容易通过反向工程获知其发明内容的产品。虽然由于专利法没有对“临时保护“涉及的费用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所谓的“临时保护“实际操作起来并非那么容易。但是,在申请专利的技术已经出于事实的公开状态的情况下,提前公开至少可以对社会公众,尤其是相关行业的竞争对手以警示作用。 (三)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抵触申请只能用于评价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但不能用于评价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在此情况下,将专利申请提前公开可能会对竞争对手的在后专利申请的创造性产生有效的负面影响。 本行业的竞争对手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发明点经常是相同或者相近的。一项专利申请的申请人通过请求提前公开其专利申请的内容,可以使其专利申请所记载的发明信息尽早地进入公知领域,以属于可以评价在后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的现有技术,从而降低竞争对手就该专利申请相关技术获得专利权的几率。 三、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多长呢 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依照我国《专利法》,专利权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但是并不等于说,专利权人自申请之日起就已有了独占实施权。依照《专利法》第8条规定,专利申请应当记过审查批准,由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后才正式产生,专利权人才有禁止他人未经其允许,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就发明专利而言,由于该发明的内容在作出授权决定前(自申请之日起满18个月)已经公布,申请人的竞争对手已有可能了解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内容,对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了威胁,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近十多年看,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特别是对药品等投资大,耗时长的发明的保护期有延长的趋势,例如美国规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批准之日起17年,可以延展5年,欧共体也已作出了类似的决定,对药品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可以延展5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补充条约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均明确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20年,敦克尔文本并规定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至少10年,为适应专利法国际协调的趋势,我国1992年专利法修正案延长了我国1984年专利法中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保护期。 依照我国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行初步审查加异议制,专利法修正案取消了专利申请的异议制,专利局作出审查决定之日即专利授权之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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