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放学后在校园里受伤,校方应负什么责任? |
释义 | 学校应对十周岁以下学生的伤害负赔偿责任,但若能证明尽到教育职责则不承担责任,证明责任由学校承担。对十周以上十八周岁以下学生的伤害,学校未尽到教育职责则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1.学生在十周岁以下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是否尽到教育职责,由学校承担举证责任。 3、学校在十周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职责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学生在校园受伤,校方的安全措施是否合规? 在学生在校园受伤的情况下,校方的安全措施是否合规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校方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和责任方,有责任确保校园的安全环境。合规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校园设施的安全性,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提供足够的监管和安全人员,制定并执行紧急事件应对计划等。如果校方未能履行这些职责,导致学生在校园受伤,校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校方而言,确保安全措施合规是保障学生权益和校园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校方的法律义务。 结语 校方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和责任方,有责任确保校园的安全环境。合规的安全措施是保障学生权益和校园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校方的法律义务。如果校方未能履行这些职责,导致学生在校园受伤,校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校方而言,确保安全措施合规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 未成年人在校内、园内或者本校、本园组织的校外、园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修正):第三章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健全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做好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和运动伤害风险防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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