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土地上的无证房产是否需取得产权证后才能处置 |
释义 | 仅土地抵押登记,地上建筑物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是否对地上建筑物一并享有优先受偿权,换言之,地上建筑物是否在抵押范围之内,答案是肯定的。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收费标准,有规定的 1、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2、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办理抵押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3、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4、不动产登记费中包含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收取登记证明工本费。 二、农民宅基地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农民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农民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是因为农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农民无法继承不享有所有权的宅基地。若宅基地上建设有房屋,则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也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下的宅基地。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没有任何建筑物,则会收回集体所有。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意思呢?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出售、交换和赠送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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