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在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起诉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结婚证; 2.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3.有孩子的,还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4.需要法院分割财产的,要提供财产权属证明和财产清单。 一、单方面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结婚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无法提供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打印一份婚姻关系证明。 2、身份证,证明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 3、如果有孩子需要确定抚养权,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4、有财产或者债务需要划分,则需要提供财产或者债务的证据。 5、民事起诉状,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诉状可以找专业律师帮你起草。 二、只有身份证怎么起诉离婚 起诉只有身份证是不能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的,起诉方应当准备好起诉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若是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因此,只有身份证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 三、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离婚起诉状。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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