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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延期的情形是什么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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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