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从民事角度来讲,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则属于可撤销合同。实践中,在审理民间借贷的过程中,如果只凭借一张欠条,没有实际发生借款行为的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会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而不会仅凭一张欠条一概而论。同时,民事借贷中的欺诈行为中也隐藏着诈骗犯罪,有些诈骗犯罪与民事行为交织在一起,民事行为成为犯罪的手段。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分子自始就不打算付出任何代价或作出任何劳务就取得对方信任从而占有对方的财物,而民事欺诈行为一般是用夸大事实或虚构部分实施的办法,达到谋取一定利益的目的。因此在被欺骗写下欠条的情形下,要仔细分辨自己的处境并求助法律专业人士,适时报警,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