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失物品无人认领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遗失物品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一、捡到遗失物品收费合理吗 捡到遗失物品收费合理。收件人有偿还费用、报酬和留置权的权利,但收件人恶意侵占遗失物的权利会消失: 1、费用偿还请求权,收件人为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以向收件人要求返还; 2、报酬请求权,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应当向拾取人支付承诺的报酬; 3、留置权,收件人局部支付收件人,保管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的必要费用,或者承诺给收件人的报酬的,保管部门可以行使留置权; 4、由于拾取人恶意侵占遗失物,费用偿还请求权或报酬请求权将丧失。 二、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还能否请求获得报酬 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的遗失物积极返还权利人或交给有关部门,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者支付悬赏广告约定的报酬。 但是,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给予报酬。 三、侵占遗失物认定和遗忘物有什么区别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是: 1.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而言,遗失物占有人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也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 2.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 3.从法律效果上,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 4.受调整的法律不同。侵占遗失物的,由民法调整;侵占遗忘物的,构成侵占罪,由刑法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二十条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