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们捡到无主物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人们捡到无主物时如果确定该遗失物是无主物的,拾得人不能获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在捡到无主物的情况下一般及时的归还给所有者,如果在没有返还渠道的应当交由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拾得人对拾得物负有什么义务享有什么权利 1、拾得人的义务: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2、拾得人的权利:费用偿还请求权;意定报酬请求权;拾得人的遗失物留置权。 二、关于遗失物的条件是怎样的 关于遗失物的条件是: (1)须占有人丧失占有; (2)占有丧失非出于占有人自身意思,占有人如果故意放弃占有,则为所有权的抛弃,将作无主物处理。占有辅助人或直接占有人未经主人同意,私自抛弃动产,应认定为非出己任意丧失,构成遗失物; (3)须现无人占有,如果物品已由他人占有,则不能构成遗失物; (4)丢失的须为动产且非无主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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