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固定期限劳动者解聘怎么赔偿? |
释义 | 如果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被解聘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或补偿。 一、辞退补偿金标准 辞退补偿给付标准: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二、一年内员工辞退补偿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 1; 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三、终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求补偿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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