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教委双减投诉地址在哪?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向纪委反应,向行政部门投诉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三、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必须是属于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事项。若投诉事项有以下情形,则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一、不属于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二、已经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四、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投诉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行政机关网站留言等形式进行投诉,说明投诉事项和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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