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购房是否应算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受赠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另有规定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个人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个人的财产。 法律分析 给子女买房,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是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对子女购房的影响及解读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归属规则,涉及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对于子女购房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首先,如果子女购房所用的资金来自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该制度,该房产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益。其次,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方出资支持子女购房,该方在离婚时可能有权要求返还或分享房产价值。然而,具体的影响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因此,对于子女购房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解读和建议。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对子女购房产生一定影响。如果购房资金来自夫妻共同财产,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权益。若一方出资支持子女购房,离婚时可能有权要求返还或分享房产价值。具体影响需根据当地法律和具体情况确定。购房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解读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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