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一年多后离婚,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一年多的夫妻财产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个人的财产。 法律分析 一、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应如何分 1、结婚一年多离婚的,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婚后一方所接受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个人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夫妻个人财产的一个兜底条款,是指法律不宜也难以穷尽的具有人身性质,应当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 上文中对离婚财产区分为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然后详细为大家介绍离婚财产包括的内容, 结语 离婚一年多的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由法院判决,以保障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和1092条的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能会被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个人财产、专用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以上是对离婚财产的区分和内容的详细介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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